一、法定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十一条
二、服务对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
三、办理程序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四川省财政厅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登陆四川省财政会计网(http://182.131.17.11:8080/),在办事大厅区域,点击【调转申请】、【省内调转】,填写并打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调转登记申请表(省内)》,按预约时间,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调转登记申请表(省内)》、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四、提供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打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调转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调入地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